您好,欢迎来到太原天旭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紧盯关键少数 严守食安底线

QQ图片20220922143904.jpg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仅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也关系我国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为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规定》要求,健全企业责任体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为此,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及早部署、紧抓重点,督促全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及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截至目前,落实到位,已经实现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企业覆盖率”“抽查考核通过率”两个百分之百,再次以“首善之姿”领跑示范。

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底线是食品的安全,保证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本。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质量的第一把关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问题负有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是确保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是健全企业责任体系的应有之义,更是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人体系,将有助于推动企业高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也更加有利于监管部门和企业内部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履职尽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从而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食品企业要产销安全、责任到人,监管部门也要督导安全、培训到人。政府的首要责任是为食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创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法制有序的市场环境,疏堵结合。下一步,也希望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化落实《规定》要求,面向相关企业开展工作培训,督促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培训考核,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更好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住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相关推荐